【48812】滨州一电动四轮车初次出门即撞护栏 交警提示 恪守规则保证安全
  时间: 2024-05-21| 作者: 云开全站app登录App下载/span>

  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许,滨州交警接到报警称一无牌电动四轮车产生一同单独事端。执勤交警参与后得知,驾驭人行进到事端产生路段时,因操作不妥与路途阻隔护栏相撞,形成车辆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端。

  当执勤交警问询电动四轮车驾驭员,是否知道无牌电动四轮车在限行时段和区域内不能上路途行进时,驾驭员表明,知道,但仍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

  随后,执勤民警经过小程序挂号其违规出行状况。驾驭员说:“谁能想到第一次开车出来就撞上了护栏。”

  最终,执勤交警对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教育。并对车辆予以暂扣。因为驾驭员涉嫌无证驾驭机动车,该车没有车牌,也没办法处理稳妥。护栏损失费和车辆维修费均由自己承当。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过相片可以精确的看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底盘轻,三五个人就能把它轻松抬起。驾驭过程中易产生歪斜或侧翻,危险系数更高,安全没有保证。

  不在工信部发布的《路途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辆,公安交管部分依法不予挂号上牌。旅行观光车之类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只能在景区、厂区等一些特定的关闭环境内运用。现在常见的“老头乐”属不合法产品且安全功能低,部分运用者或为了躲避办理、或受商家“不必考驾照不必上牌”等出售话术忽悠而购买运用此类车辆,极易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安全危险危险,若产生事端,因为无牌无证无稳妥,受害者、运用者自己等都会遭受维权难等问题。

  1、限行时段和区域:自2024年4月1日起,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东至东外环(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北至北海大路(不含)、南至南外环(不含)及黄河大路(不含)以内规模。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制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2、过渡期:对2023年10月23日前购买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2023年9月27日——2025年12月31日),驾驭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途行进,应当恪守限行规则。违背限行规则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办理有关法令和法规予以查办。

  3、过渡期后:自2026年1月1日起,滨州市主城区四环以内、全时段禁行。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途行进,不得在路途、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途行进或停放的,由公安、城管部分依法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