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 2024-02-05| 作者: 云开全站app登录App下载/span>

  为切实抓好我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明显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根据《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明显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的通知》《湖南省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明显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整改公示如下,欢迎各位监督。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典型孤山森林ECO。2022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衡山县2012年以来未经审批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侵占保护区林地211.5亩。2021年3月以来,衡山县又未经审批在茶场内违规建设双全景区项目。”

  依法查处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茶场项目和双全景区项目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拆除非法建筑设施,完善相关手续,开展生态修复。

  1、严格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建设行为。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和双全景区项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拆除非法建筑设施并实施生态修复。将双全景区涉及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的三栋活动木房、传送带、旅游标识牌等相关设施拆除到位。对拆除后的活动木房、停车场、道路两侧等区域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未经审批建设的两个亭子、一口取水井、一个灌溉池及道路等具有民生、应急防火等功能的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予以保留,依法依规补办手续。其中,取水井、灌溉池转换为森林防火消防池,灌溉池配套的风雨亭转换为森林防火瞭望点,休憩亭转为护林员休息亭,硬化道路作为公共设施。对茶园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理顺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监管任务,确保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

  1.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茶场项目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双全茶场项目由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时间为2013年至2014年。2014年2月10日,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茶园建设项目在县发改部门进行了备案。经县林业部门调查,按照2010年“林地落界”数据比对,涉及自保区的面积为211.5亩,其中茶叶种植培养面积154.5亩(林地面积111亩,非林地面积43.5亩)。按照2014年林业“二调数据”和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涉及林地的茶园地块一直为林地,根据《森林法》,修建茶园项目涉及林地部分应属于毁林造林,而不是侵占林地。茶场项目建设前的林地为生态公益林,为乔木林、灌木林、部分火烧山,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后,林地上的乔木林(马尾松)系原沙泉双全村6组18户农户自己砍伐,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清表后再种植白茶。6月下旬由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自保区内违规开垦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8月上旬对于茶场项目建设前毁林行为,县林业局作为违法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处理,县公安局已立案正在查处。

  2.对未经审批在茶场内违规建设双全景区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25号)安排部署,针对破坏林地违规建设景区设施及道路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衡山开云镇双全新村村民委员会实施景区内道路及灌溉池水泥硬化,未批先占破坏林地行为,面积2668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山林罚决字[2023]第008号),罚款174754元;对衡山双全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建设安装滑道固定桩(传送带)、佛手等旅游设施占用林地行为,面积105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山林罚决字[2023]第007号),罚款6877元;对衡山县城建司建设木屋,占用林地行为,面积1161.1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山林罚决字[2023]第009号),罚款76052.05元。收缴罚款25.7683万元全部上交财政。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1.5亩范围退出旅游景区,双全景区于2023年2月停业。已完成查处。

  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湖南省伟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违规建筑拆除实施工程的方案,衡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拆除工作专班成员对实施工程的方案做全面科学论证,编制《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问题违规建筑拆除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按拆除实施工程的方案对违规建筑及游乐设施进行拆除工作,三栋违建生态活动木屋、停车场和玉兰园范围内的旅游设施、传送带(铁棚、护栏及钢索)、旅游标识牌等全部拆除到位,破除了硬化路面,清除了路面水泥废渣,并覆土。拆除建筑及旅游设施占地面积723平方米,拆除硬化路面1877平方米。按照“适地适树”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湖南林科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生态修复方案》,并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聘请有资质的绿化公司依照生态修复方案分区分类实施复绿,在道路两侧栽植4公分以上的木荷、桂花、红叶石楠、樱花等400余株;拆除后的区域客土栽植8-16公分的桂花、红叶石楠、玉兰、杜英、银杏等190余株,铺设草皮面积2600平方米;在茶场山地区域栽植湿地松1.2万余株。

  1.对未经审批建设的亭子、取水井、灌溉池及道路依法补办手续。与第三方公司湖南林科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整改设计的具体方案咨询合同》,第三方公司全程辅导补办手续。将亭子、取水井、灌溉池等基础设施作为衡山县双全新村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在县发改局立项,并列入《衡山县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行动方案》(2023-2030年)。7月7日,双全新村基础设施的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8月1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同意在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衡山县双全新村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林保许准(湘)〔2023〕10号},同意“衡山县双全新村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个灌溉池、一口取水井,两个森林防火瞭望亭,一个护林员休息亭及道路,道路长2.221公里,宽3米。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0102公顷。完成了补办手续。

  2.对茶场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茶场项目已于2014年2月在县发改局立项《关于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山发改〔2014〕4号),按照2014年林业“二调数据”和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涉及林地的茶园地块一直为林地,茶场项目建设没改变林地性质,茶场无需补办相关手续。

  2023年8月2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共建共管会商会,召集南岳区、衡山县、衡阳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衡山县、衡阳县、南岳区林业局,衡阳市生态环境衡山、衡阳、南岳分局等单位参加。会上南岳区、衡山县、衡阳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建共管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管护内容,明确了联系机制、工作机制、管护经费支撑机制等。协议的签订理顺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两县一区各自职责,压实监管任务,建立健全了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9-2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19号衡阳市林业局。